Re: [心得] 聯合報對總爺案的異常關心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Escarra (還沒想到)時間16年前 (2008/08/10 22:2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4/14 (看更多)
老實講回這種情緒性文字實在是意義很低,
如果你不改善討論的方向那我想到此為止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 引述《MOTCT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之銘言:
: ※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請問這跟oaz講的「跟媒體溝通的義務」有何關聯?
: : 請先搞清楚前後語境再回文,從你的下文,
: : 我認為你沒有搞清楚問題的重點。
: : 說明會或公聽會的本來就是向「有必要知道」的人說明,
: : 若是桃園人在行政程序法上被認為有需要參與該案的審議過程,
: : 政府自然有義務在其生活的場域舉辦說明會或公聽會。
: : 再拿標題所講的所謂總爺案來說,
: : 這個案子有需要讓全國的人都參與審議程序嗎?
: : 我想答案很明顯。甚至即使已經發展到現在,
: : 其新聞價值究竟有無高到這種程度,也還受到不少人的質疑。
: : 這種需要個案認定的東西,
: : 你根據錯誤的或至少是不完整的抽象原則在那邊氣成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 唷
: 台灣只剩一件台南縣總爺國小可以argue啦?
: 蘇花高速公路or蘇花替代公路勒?
: 如果說,蘇花高速公路or蘇花替代公路只是區域性的議題的話,那這些把
: 花蓮鄉親支持興建蘇花高速公路當成ooxx,破壞環保的熱血人士是來亂入
: 的嗎?
所以說這件事情是個案判斷,(我好像在跳針,沒辦法,有人就是不看別人講什麼)
講總爺國小的例子是因為這個討論串一開始就是在講這件事,
而你回文的時候起碼也應該知道標題是什麼。
: : 這段話若是十多年前講我完全贊同,
: : 但是目前以台灣網路普及的程度,甚至被定義為是日常生活必須品的地步,
: : 我認為這並不是很過份的要求。
: : 本來就沒有任何一種溝通方式是全面到可以完全不排除任何人,
: : 網路在今日對「多數人」來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且這個趨勢只會越來越明顯。
: : 真的要吹毛求疪,就連開放免付費電話專線也都會有人沒辦法access,
: : 甚至你認為的「傳統大眾傳播媒體」,不能access的人也大有人在,
: : 反過來說網路具有的使用者主動性,是傳統大眾傳播媒體所不具備的,
: : 若是想知道某項具體的消息,靠看報紙電視一定會比網路查詢快嗎?
: : 況且這裡並沒有任何人把政府網站當成排他的惟一管道,
: : 而只是當作管道「之一」,你怒的完全沒有道理。
: 我儘量不要抓狂,不過真的很難。
: 以前有一條新聞是,學科能力測驗考個第四台的oooo,結果就被罵 "不利
: 非都會區考生"
: 把網路講的陽光無敵,請你先把你阿公阿媽教會上網用電腦看新聞、瀏覽
: 訊息。
: 免付費電話專線也都會有人沒辦法access是因為電話滿線還是不知如何操
: 作電話?
: 傳統大眾傳播媒體不能access的人也大有人在是因為不會用電視、收音機
: 還是買不起、沒空看?
: 先找幾個不會用電話、收音機跟電視機的成年人出來給大家看看好不好?
: 我可以找到至少10倍以上不會使用網路的成年人。
那種考試新聞那麼腦殘你還拿出來舉例能怪誰呢?
再說一次,網路只是管道之一,
而且你無法否認有很多人能夠透過網路取得對他有用的資訊,
更無法否認在某些情境下網路比大眾傳媒更有效率,
這就夠了。
再舉個例子,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對不特定多數的投資人大眾有公開資訊的義務,
以目前的做法,只要其將重要資訊公開在「網路」,
也就是一般所稱「公開資訊觀測站」上,就夠了,不必開記者會發新聞稿。
如果你對使用網路這件事情這麼感冒,歡迎去金管會開罵。
而且你把網路直接跟「電話、收音機跟電視機」一起比也太狡猾了吧?
電話是「傳統大眾媒體」嗎?
現在有在聽廣播的人會比有在上網的人多嗎?
電視新聞跟網路使用者相比,電視新聞的效率一定比網路來得高嗎?
這些都只是管道之一,個別比的話網路不會是最差的,
更重要的是,沒有人說這裡只能取其一而必須排除其他,
網路沒有陽光無敵,但是你不先搞清楚狀況就亂罵倒真的是無敵。
而且,未來網路對傳統媒體的替代性只會越來越高,
網路已經快搞死報紙了,若數位匯流成真,
你口中的傳統大眾傳播媒體有幾個能活下來還不知道呢。
: : 我想你完全搞錯問題的重點。
: : 你認為政府在通常情形下應該選擇媒體作為溝通管道,
: : 但你所想要論證的政府對媒體的溝通責任仍然是依附在政府對人民的責任上,
: : 而不是政府有對媒體溝通的獨立責任;
: : 因此政府是否必須選擇媒體作為和人民的溝通管道,
: : 應該要依個案判斷是否存在,
: : 這跟一件事情是否有足以向全國報導的新聞價值的判斷,
: : 雖然不是同一個判斷,但意思是一樣的。
: : 題外話,站在記者的角度,
: : 不是本來就要對政府的話抱持懷疑的態度,
: : 持續去挖掘政府所不願面對或不願公布的真相嗎?
: : 還是這只是我們閱聽人被灌輸的神話,
: : 其實記者的工作只是被動的等政府來跟他「溝通溝通」,
: : 好讓他有素材可以報導?
: : 或許新聞從業人員可以多透露一些內幕,
: : 好讓我們在看新聞的時候多一點判斷真偽的背景資訊。
: 政府跟媒體溝通,是因為這些媒體是現狀下最有效率的訊息傳播工具。
: 講那個什麼網路啦、公民記者啦....那個都可以做,
: 但是效率呢?
: 收音機靠電波,根本不需要擔心被剪線的問題,無線電視也是。
: 第四台的操作很簡單,cable線接上,電視機頻道一掃,ok。
: 網路呢?對你我而言當然不算太難(不然就枉為鄉民啦:p),但是對上了
: 年紀的人呢?
: 所以我前面說了
: ”但是目前以台灣網路普及的程度,甚至被定義為是日常生活必須品的地
: 步,我認為這並不是很過份的要求。本來就沒有任何一種溝通方式是全面
: 到可以完全不排除任何人,網路在今日對「多數人」來說是日常生活的一
: 部分,而且這個趨勢只會越來越明顯。”
: 你先把你阿公阿媽、爺爺奶奶、阿叔阿伯教會以後再來說還來得及;
: 我還沒有把設備費算進去耶。
: 不要老是用年輕人的視角看整個社會,這樣會錯很大。
: 我一個受領國民稅金的政府做事情還是要用最有效率的方法來解決,
: 如果沒有絕對有效率的方法也得在可行的方法們當中找一個相對而言最有
: 效率的-在現在,這個方法叫做報紙、廣播、電視,不叫網路。
你講的跟我講的並沒有衝突,
若是依個案判斷一件事情應該馬上讓所有人都知道,
目前最有效率的方法的確是媒體,例如說「節能減碳」XD。
但這不是「政府有對媒體說明的義務」,
而是「政府有透過媒體向人民說明的義務」。
但是政府每天有多少行政的案子在跑?
每一個案子都有必要向所有人公開說明嗎?
今天地政機關改了某種申請文件的流程或申請書格式,
有必要開記者會透過媒體對所有人說明嗎?
我再說一次,這是個案判斷的問題,
而且在各種管道或方案之間,並非取代或排他的關係,而是可以並行的。
我從第一篇文章開始就是在跟特定人對話,
並且強調的是政府的直接義務對象是人民,
如果你有好好看我的文章,應該知道著重的點是什麼,
這樣子斷章取義,
拿一個網路出來然後自己在那邊發怒不知道是在發什麼神經。
: 記者挖新聞?很好
: 政府跟記者溝通抽新聞?未必是壞事唷,實際上還真發生過。
: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日本人利用高空噴射氣流,把炸彈綁在汽球上送去
: 美國。當時美國西部人被搞的人心惶惶(因為汽球飛不到美東,所以..)。
: 後來美國軍方跟美國媒體溝通,拜託這種汽球炸彈的新聞別再上了,耶,
: 美國這些報館、廣播電台的記者女士先生們還真應允了。
: 後來呢,因為沒汽球炸彈的新聞,讓日本人誤以為汽球炸彈失靈,所以計畫
: 告終;不然要是那個時候日本人在汽球炸彈裡頭裝點生化戰劑....
: 政府跟記者溝通抽新聞是壞事?不全然。
如果你不是文字閱讀有障礙,就是沒在看別人在寫什麼。
我的文字裡那一句話提到新聞管制?
我問的是記者這一方面對政府給的消息的基本態度,
是想請記者大人們若是懶惰或怕事就說一聲,
好讓我們閱聽人了解所接收的是怎樣品質的資訊。
而且你拿戰爭期間或特殊災害來舉例這樣子對嗎?
在你的故事裡,只是剛好日本單方面白痴取消了計畫,
若是日本派間諜去調查發現其實有效,而繼續這樣的計畫,
豈不是讓美西的人民完全不知道要防備這樣的攻擊?
這種只是巧合的東西也能拿來當作論證的依據?
其實真的要講,應該拿台灣發生過的例子,
例如當年陳進興四處逃的時候,就是靠新聞掌握警察的辦案方向,
其實也不只陳進興啦,
自殺新聞的問題上次還被中研院的研究員寫成論文投到國際期刊上。
所以依你的邏輯,我國應該恢復新聞播出前送審的事前管制制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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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我們來交易吧!惡魔這麼說。我絕對不要!大眼睛的人這麼說。好啊,我們來交易
吧!大嘴巴的人這麼說。他的庭院很快變成美麗的花園。大眼睛的人好窮好窮,肚子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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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又一滴地掉下來,低聲說早知道和惡魔交易就好了。交易,我們來交易吧!惡魔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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