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圍堵陳幸妤 媒體還沒學到教訓嗎?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planet)時間15年前 (2008/09/04 10:06), 編輯推噓17(1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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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行為 公眾想法 當事人行為 判決 媒體事後 公眾想法 1.報料 => 報導 => 認為有 => 澄清&調查 => 檢 => 有罪 => 大肆報導 => 有罪 察 2.(真) => 不報導 => 不知情 => 接受調查 => 官 => 有罪 => 報導 => 有罪 、 法 3.報料 => 報導 => 認為有 => 澄清&調查 => 官 => 無罪 => 澄清3min => 有罪(吧?) 判 4.(假) => 不報導 => 不知情 => 接受調查 => 決 => 無罪 => 忽略 => 無罪 1.的問題"可能"不大,不過一件事情在尚未有任何證據之前就被媒體不斷拿來"求證" 我想對尚未確定有罪的嫌犯來說太過殘酷了吧? 2.則應該是正確的方法,也就是多數人所謂"優質新聞"的作法 並非隱瞞什麼罪行,而是以不造謠、不妨礙公眾秩序的前提之下做正當的報導 3.是現今影響、傷害台灣最深的方法,也是台灣媒體最喜愛的方式 不只使人民陷入非必要的恐慌或產生無謂的仇恨,還嚴重傷害被害者的名譽 4.本來就沒有發生過的事,媒體從頭到尾都沒有報導 對社會、對當事人來說都沒有多大的傷害 其中2跟4是唯一正確的作法應該沒有人會否認 但現在媒體為了符合大眾愛看煽情的報導往往選擇1跟3的作法 導致現在只要任何報料一旦被報導出來通通會走向 1(有罪) 3(有罪) 再加上媒體自以為是的"無限追蹤報導"以及"自我審判"的說明和標題 搞到最後根本沒多少人在乎到底報料是否真有其事 大家只知道「喔~~~那個某某某"又"幹了什麼好事」 請問這裡面媒體哪裡求證了?又求證了什麼? 媒體是盡到公平公正的報導事實 還是成為利用語言文字殺人的幫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85.102

09/04 10:17, , 1F
媒體愛當柯男 但常常變成毛利小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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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0:23, , 2F
樓上的比喻好妙 X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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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0:51, , 3F
是Sha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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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0:55, , 4F
有罪無罪還要看媒體政黨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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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22, , 5F
嗯... 聽說又查到一個帳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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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34, , 6F
給樓上,那又如何? 檢方不遵守偵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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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原則就是另一種爆料,不是說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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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爆出來的就比較高級或比較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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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2:40, , 9F
遭檢察官求刑最後判無罪的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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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3:18, , 10F
那又如何 帳戶是真 置產是真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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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也不能報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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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3個帳戶,也在洗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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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扭曲的事實就是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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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都出來承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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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用人頭戶是合法的嗎?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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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違法嗎?要違法是錢需要是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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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都查快1個月了,只看到一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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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是媒體未審先判,直接說你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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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科蘇建和案到現在無罪媒體不應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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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戶不違法,有犯罪事實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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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丟臉呀 扁秘帳案居然鬧上國際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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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法院沒判刑前不能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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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個護航的要去瑞士在台辦事處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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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抗議一下 ??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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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報導"事件",而不是到處捕風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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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希望媒體四處捕風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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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滿足他們的好奇心跟虛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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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以前專門罵人海外有戶頭的人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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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17, , 29F
被發現海外有鉅額帳戶已經是夠八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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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發展成前調查局長與前總統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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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開記者會互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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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0, , 32F
這些狗皮倒灶的事如果媒體不大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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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0, , 33F
我看這也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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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4, , 34F
本來一個一兩星期就會冷卻的新聞, 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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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25, , 35F
自己開記者會把劇情炒的高潮迭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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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底下護航的再放炮說媒體傷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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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是.....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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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扁家弊案屬於哪一種?陳幸妤被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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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38, , 39F
算不算過當的新聞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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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40, , 40F
看來會選1&3的話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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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52, , 41F
我來下個結論好了關於阿扁,媒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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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52, , 42F
罪,關於馬先生,媒體:底下人便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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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3:53, , 43F
事。此乃媒體鐵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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