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圍堵陳幸妤 媒體還沒學到教訓嗎?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Escarra (還沒想到)時間16年前 (2008/09/05 00:05)推噓13(13推 0噓 2→)留言15則, 14人參與討論串8/10 (看更多)
※ 引述《Lijphart (至少我們還有巴薩)》之銘言:
: ※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陳水扁及其幕僚愛開記者會講什麼是他家的事,是他的言論自由,
: : 記者要不要賞臉去採訪則是各家媒體的事,
: : 自己愛去,沒什麼好拿來說嘴的。
: 這本來就不是拿來說嘴的,
: 這是用來反駁上一篇文章,
: 說媒體往往忽略被爆料者或者只給被爆料者極少的回應機會,
: 閣下不用拿張飛打岳飛
: : 但是當陳水扁不想跟記者說話的時候,
: : 他有權拒絕跟記者說話,有權拒絕在非公開場合被記者拍攝,
: : 這叫人身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 : 記者再怎麼大,大得過國家依法訴追刑事責任嗎?
: : 有沒有聽過一句話叫「你有權保持沈默」?
: : 就算是現行犯,從他被抓的那一刻到他被判刑為止,
: : 他都有權對警察、檢察官跟法官一言不發,
: : 記者又算那根蔥?
: 記者什麼蔥都不是,
: 但回到我對上上一篇的回應,
: 那就是被爆料者自己不說,而不是媒體不給機會。
: 再一次強調,這是為了反駁上一篇文章提出的證據,
: 請閣下回文前把前後文看完
: : 不要講得好像人家有義務接受你的採訪一樣,
: : 這個不叫做「放棄答辯機會」,
: : 媒體無權審判他,他也沒義務對媒體答辯。
: : 連陳水扁的場合都是這樣了,
: 沒有人說扁家是不是有「義務」說明,
: 請參閱上面兩段
: : 陳幸妤更是長期飽受媒體侵害基本人權的受害者,
: : 你前面的那些推文只能用可笑來形容。
: 可笑?可笑在哪?
: 這次的洗錢案,陳幸妤全家人都涉入,
: 這幾天更報出陳幸妤早早在美國有豪宅,
: 難道他沒有義務為以前全家人被拿來宣稱
: 「沒有在國外置產」說明?
: 這個討論串,是從討論陳幸妤此次被追逐妥不妥當而起,
: 閣下認為她以前受害,不妨另開討論串,
: 我個人沒有意見
閣下自打嘴巴的會不會太快了一點?
「難道他沒有義務為以前全家人被拿來宣稱「沒有在國外置產」說明?」
你前面兩段才說:陳水扁與「扁家」沒有義務說明,
但陳幸妤卻有?
我想你自己才應該好好看看你都寫了些什麼東西。
: : 事實上現在這個社會已經有太多「行的正坐的穩」的人看到媒體就怕了,
: : 例子多到根本不用舉。
: 是,但是遭到莫名其妙抹黑卻選擇完全不回應的,
: 卻非常罕見
事實上多的是,回應只是徒增對方與媒體炒新聞的機會,
選擇不回應的人很多。
: : 就連網路上,也三不五時就可以看到求助如何拒絕媒體採訪的文章,
: : 最好是你有種說那些人通通都是做壞事心裡有鬼。
: 情況不同根本不能類比。
: 我們討論的不是一般的「採訪」,
: 而是無端遭到抹黑造謠後卻完全不作聲,
: 假如完全不作聲,甚至連檢調傳喚都迴避,
: 當然可以合理懷疑作壞事心裡有鬼
「迴避」檢調傳喚一事事後證明是媒體自己鬼扯的。
而且只是單純完全不作聲就可以「合理懷疑」有做壞事,
視憲法保障的緘默權與被告不自證己罪的基本人權於無物,
你的公民素養應該重新好好充實。
: : 鬼扯,要講美國的話,頂多也是區分「公眾人物」與「非公眾人物」而已,
: : 那來什麼「權力多大,要擔負的責任就多大」?
: : 最好是好萊嵨明星有什麼權力。
: 最好是好萊塢沒有權力,
: 權力有來自體制和非體制的,
: 區分公眾與非公眾人物,
: 就在於公眾人物擁有權力,無論是來自體制內或體制外的。
: 你才是在鬼扯
科科,Public Figure的定義什麼時候去扯到power特別是political power了?
http://en.wikipedia.org/wiki/Public_figure
http://w2.eff.org/bloggers/lg/faq-defamation.php#7
請找吧。
: : 新聞自由當然要保障,但應該沒有大到可以侵害基本人權的地步。
: 當然沒有,假如侵犯到了,
: 媒體也沒有免責權,
: 有誰說過媒體可以侵害基本人權嗎?
: 在馬路上堵嫌疑犯問回應就是侵害基本人權?
: 那個人權?
通行自由,包括在人身自由裡,
堵到他沒辦法到他想要去的地方,客觀上可能構成強制罪。
: 他一樣可以選擇不答啊
尾行算不算侵害人身自由?
還是有記者證的尾行就不算侵權行為?
: : 這段講的是對的,不過問題正好也就出在這裡。
: : 扁案當然是重要事件,不但應該報導,而且應該深度報導。
: : 但台灣的媒體有做到嗎?差的遠了。
: : 把檢調分案當作是媒體的功勞,說實在話真的是很不要臉,
: : 今天事情爆出來又不是因為有記者長期主動去追查,
: : 而是有人出面爆料,媒體頂多是撿現成的而已。
: 沒有媒體存在,爆料者要跟誰爆料?
: ptt媒亂版嗎?還是政黑?
所以媒體存在本身就是功勞了?
這種邏輯你敢講看有誰要信。
: : 整個報導的過程很明顯跟過去歷次重大事件一樣,
: : 媒體是被動的被各種小道消息牽著走,而且完全沒有做好準備。
: 這點倒是真的,媒體並沒有做好準備
: : 所謂的「查證」,
: : 我們看到的是,先聽傳聞就馬上做一篇報導,
: : 然後選擇性的把一些可以簡單查證的傳聞去查證,再做成一篇報導,
: : 不但稿件源源不絕,而且好像每天都有「進度」,
: : 事實上,一個負責任的報導,應該是在「查證完畢」以後再報出來。
: : 像你所謂「很好的示範」:
: 就這次的報導而言,
: 洪秀柱提出來的證據已經非常明確,
: 剩下的,只是陳水扁的回應罷了
: 至於其他爆料的查證,沒錯,各媒體查證不足,
: 但怎樣叫做查證完畢再登出來?
我已經講過了甚至舉例給你看了,
就在下面:
: : 事實上TVBS一開始就應該先查證,
: : 確定邱毅的報料是錯誤的之後,根本就不應該報出來,
: : 但是整個社會已經被這樣的新聞報導帶著轉了一圈。
: : 這只是一個例子,事實上幾乎所有的消息都是這樣子走一圈,
: : 而有查證的只是少數,多數都是在傳聞階段就大肆報導,
: : 給人一種印象之後就沒有下文。
: : 這種報導態度是負社會責任的媒體該做的事嗎?
: : 你以為這種報導模式不會傷害社會、累積負面的社會成本嗎?
: 該負責的不僅是被爆料者,爆料者也得為自己錯誤的爆料付出代價
: 事實上,即使聯合報,也出了好幾篇批判爆料者的特稿
喔,所以輕率的相信爆料者的媒體就沒有責任是嗎?
: : 東森雖然找到扁家有房子的證據,
: : 但這跟目前的扁案到底有什麼關係?完全沒有交代。
: 這需要什麼關係?
: 陳水扁曾經屢次拿對手在海外置產作文章,
: 他自己也在海外置產,
: 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新聞了,
: 需要交代什麼?
嗯?所以你要主張這個新聞不是針對目前進行中的扁案來的?
那是不是順便應該也清查一下抬面上所有講過別人在海外置產的人的海外財產呢?
包括謝啦、蘇啦、呂啦這些人呢?
沒有嘛。
請問深度報導在那裡?
從你的反問我們更進一步得知為何現在的新聞報導都如此貧弱了,
新聞報導應該要設定議題,而不是單純的反映社會生活事實,
沒有議題的設定,你如何判斷一件事情的新聞價值在那裡?
單純只是扁家在海外有買房子這個事實,對這個社會的意義在那裡?
是要檢討政治發言的誠信,還是檢討政治人物的財產流向?
做新聞寫報導的時候這些該想的事情都不用想,記者果然很好當啊。
: : 這幾乎是所有媒體的通病了,
: : 為什麼蘋果跟壹周刊進來後全部的媒體都被牽著走?
: : 因為不認真不用功嘛,腦袋沒有用上嘛。
: : 照道理講這麼一件大事,應該是要想辦法把手上的資訊統合、整理,
: : 然後依照藍圖再去找相關的有用的資訊,
: : 這樣子逐步累積,才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事件的全貌,
: : 這也才是盡了媒體的社會責任。
: : 但是現在媒體的貧弱病實在很嚴重,每次一有大事,
: : 都是東一點西一點亂七八糟的資訊隨便亂湊,
: : 只知道求快求新,像驚弓之鳥一樣,拿到什麼東西就報什麼,
: : 也不管有沒有用有沒有意義,
: : 有時甚至已經無法認為是報導,而只是單純在堆積垃圾資訊。
: : 反而是壹周刊,雖然被說沒有良心,但卻是在這一點上最認真的,
: 壹週刊不是最用功,
: 而是因為處理爆料有口碑,
: 所以甚政治人物和官員都找他們爆料,
: 說穿了,大部分的情況下,
: 壹週刊只是扮演打手的身份,
: 這需要什麼認真?
: 不過就是把特定人士拿來的資料處理一下罷了
我想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他們的口碑就建立在他們的用功上面,
這些都會反映在文字的組織與深度裡。
壹周刊並不是思想多有深度,
只是在處理新聞事實上比各家媒體,包括貴報在內,
都更細心而且更有組織而已。
這一點有在看的讀者自有公評,我們都不必詞費。
: : 台灣社會的重要時事議題幾乎都變成是他們在定了。
: : 其他平面媒體如果看不起人家或是不爽人家,自己也要檢討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 : 合格的媒體應該是做了八十分的功課後拿其中精華的百分之二十來報導,
: 嘴巴上作量化很容易,
: 但什麼是百分之八十什麼是百分之二十?
: 扁案發展到現在算百分之多少?
: 無法計算?所以完全不能報導?
: 這真是笑話了
這也能被你當作是「量化」才真的是笑話,
這只不過是個比方而已,不是說用了數字就是量化,
你應該好好檢討一下自己對「量化」這件事情的理解。
只不過是要求你們對自己做出來的報導負一些基本的責任,
沒有人說一件事情發展完畢之後才可以報導,
但處理訊息的認真程度從報導本身就可以看的很明顯,
一個消息應該處理到什麼程度才應該報出來,
你(以及抬面上各家媒體)的標準顯然遠遠低過一般人對「認真負責」的要求。
: : 而不是只做了十分甚至五分的功課就全部丟到抬面上,
: : 然後還自以為政治方向正確、「民氣可用」就來耍嗆,
: : 是啊,自以為可以操弄資訊就可以操弄社會了,
: : 媒體的公信力早就在一波波的「輔選」中喪失殆盡了,
: : 如果還不知道要自我檢討,在淘汰聲中失業也不會有人同情的。
: 媒體有很多要檢討的地方,
: 也應該被檢討,畢竟作為社會的公器,又有一定的影響力,
: 但若不是就事論事的討論,而是流於意氣,
: 對於檢討改進不會有幫助的
: 我的重點是,就陳幸妤此次被媒體追逐一事,
: 我不認為媒體有何處理過當之處。
: 至於其他,要檢討請便。
媒體應該去採訪陳幸妤,但不應該用這種近乎強制的方式採訪,
記者有本事就做到讓人家主動願意接受你的採訪,
不要總是拿著沒什麼了不起的新聞自由去侵害人家的人身自由。
這次的採訪在手法上跟過去有何不同之處?
過去的手法是侵害人權,現在的手法也仍然是侵害人權,
這跟她到底是不是犯罪嫌疑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一點是你顯然欠缺的基本觀念,不要以為犯罪嫌疑人就沒有人權)
記者長期以來一直用這種侵害人權的方式採訪,
現在人家家裡出事了,當然更不願意接受你的採訪,
結果你居然還大搖大擺的說「合理懷疑」人家不講話就是有做壞事,
擺明了有罪推定,記者不修正自己的錯誤觀念,還想說別人是意氣用事?
我想我已經夠就事論事了,
意氣用事的不知道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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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我們來交易吧!惡魔這麼說。我絕對不要!大眼睛的人這麼說。好啊,我們來交易
吧!大嘴巴的人這麼說。他的庭院很快變成美麗的花園。大眼睛的人好窮好窮,肚子餓得
不得了。大嘴巴的人每天都快樂得不得了。每天都吃花園裡的果實吃得飽飽的,所以沒有
發現他的花園很快就枯萎了。大嘴巴的人在他那再也不會開花的庭園裡,張開他的大嘴哇
哇大哭,低聲說早知道不要和惡魔交易就好了。大眼睛的人好餓好餓,快餓死了。眼淚一
滴又一滴地掉下來,低聲說早知道和惡魔交易就好了。交易,我們來交易吧!惡魔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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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9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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