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整理有關廣電法對媒體的規範~
共 21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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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立法原義 衛廣法「外國人直接持有」非採「最狹義解釋」. ■ 高宗良. 有關TVBS事件,以下針對這個法律問題的核心進行討論。. 聯意製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意公司」)在台灣擁有TVBS、TVBS-N、TVBS-G等三個頻道經營權,目前公司股東主要為百慕達商電視廣播投資公司(下稱:「百慕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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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應:. 任何一個國家的媒體,都會有外資持有股份的限制;我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外國人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第十一條規定,違反第十條者主管機關應具理由駁回其申請。再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第十一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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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您對於TVBS資金一連串與法律相關的討論,. 在下忝為法律人,有些話請恕我提出與您共勉。. 敝人尊重您關於公共議題的建議及論證,. 這是所有公民天賦的權利及義務。. 但是當您在使用法律相關知識時,. 是不是能請您更為謹慎呢?. 從您以上的推文出發,. 很遺憾的我必須指出,本案涉及衛星廣播電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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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再分段回文,因為在切割文脈的情況下,我前後文分別提到的論點,. 很容易被不小心忽略或甚至刻意迴避,或者淪為一種斷章取義挑語病,. 本文我直接針對幾個爭點回答。. k網友已經指出罪刑法定主義不適用於行政法,. 而文義解釋更不是唯一的法解釋方法;新聞局作為衛廣法主管機關,. 依憲法分權設計,其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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