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整理有關廣電法對媒體的規範~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麻將人格)時間19年前 (2005/11/19 16:21),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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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混亂,重新整理一下seiku的推論: 「當初的立法意旨「防範外資壟斷」 如果照文義解釋,則第十條形同具文 所以反面推論,「外國人」的解釋應採實質控制說,」 所以只要 1. 立法意旨不對,則推論無效 2. 壟斷指的是市場,則seiku推論無效 3. 何謂外國人法律已明定,無解釋空間,推論無效 4. 如果sieku不能解釋為什麼「當初立法者要多加直接兩字」 則同樣的反面推論,可以證明seiku的推論無效 seiku必須四個論點都能同時證明成立, 而我只有其中一個讓它不成立,seiku的整個推論就無效 還有,seiku花了很多篇幅說明學理「政府應該限制外人投資」 來作為目的解釋的依據 但他應該證明到當初立法者在立法時,有考量到這些學理 否則的話,seiku的所謂學理,對於tvbs案根本沒有論證效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72.73 ※ 編輯: LLD 來自: 219.68.72.73 (11/19 16:39)

11/19 17:02, , 1F
那你只要堅持立法意旨不對(ex. 讀心術,或者亦或是天眼通)
11/19 17:02, 1F

11/19 17:03, , 2F
那照你的思維對方就通通推論無效了。
11/19 17:03, 2F

11/19 17:04, , 3F
或者直接改成"和我的思維相符者皆有效,反正無效意思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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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17:05, , 4F
所以罪刑法定主義之類當然也可以被用來壯聲勢,是這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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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0:01, , 5F
那不是我的立法意旨,是柯建銘,當初立法者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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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0:01, , 6F
所以你說seiku和當初立法者抵觸,誰無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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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0:45, , 7F
我說的是你"堅持立法意旨"不對,當然不是你的立法意旨
11/19 20:45, 7F

11/19 21:46, , 8F
你應該是說我"堅持立法意旨不對"吧,柯健銘的立法意旨白紙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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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21:46, , 9F
就跟seiku說的不一樣,跟我堅不堅持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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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0:56, , 10F
論證無效都是您自己說著好玩的,我在 8960 一開頭就引出:
11/20 00:56, 10F

11/20 00:57, , 11F
「審查會」為適度予以外資設限,防止壟斷,爰增訂此條文。
11/20 00:57, 11F

11/20 00:58, , 12F
這是審查會通過以後送到立院三讀的立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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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從未說過柯提出的版本等於本案立法意旨,這是您自己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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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對方沒說過的話,您卻硬要把自己的意思栽在對方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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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邏輯上叫做稻草人謬誤,要犯邏輯錯誤也請不要這麼明顯
11/20 01:00,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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