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整理有關廣電法對媒體的規範~
共 21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LD (麻將人格)時間19年前 (2005/11/18 15:4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那請問你不回答的,是不是爭點呢,還是回答不出呢?. 這點沒有人,至少我沒有反對吧. 但新聞院的處分當然可受公評. 難道法官亂判他可以說「反正你可以上訴啊,我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 衛廣法當然「可以」採用他,但是衛廣法就是沒有. 所以在衛廣法對外國人沒有定義的情況下. 當然是由公司法來補充. 就像我之
(還有1022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iku (海德堡學生王子)時間19年前 (2005/11/18 11:45),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我不想再分段回文,因為在切割文脈的情況下,我前後文分別提到的論點,. 很容易被不小心忽略或甚至刻意迴避,或者淪為一種斷章取義挑語病,. 本文我直接針對幾個爭點回答。. k網友已經指出罪刑法定主義不適用於行政法,. 而文義解釋更不是唯一的法解釋方法;新聞局作為衛廣法主管機關,. 依憲法分權設計,其對主
(還有3148個字)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LD (麻將人格)時間19年前 (2005/11/18 06:2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部分謝謝你的指教,我的確錯了. 至我相信不影響我和s板主的討論. 因為即使是採目的解釋,s板主所提的立法意旨也只是折衷前的立法意旨. 而s板主又完全搞錯壟斷的定義. 當然可以有所不同,問題是衛廣法本身並無對外國公司作定義,. 此時如果你可以接受,對於衛星廣播電視公司,如TVBS. 衛廣法是特別法,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arenbabe (光)時間19年前 (2005/11/18 01:0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看了您對於TVBS資金一連串與法律相關的討論,. 在下忝為法律人,有些話請恕我提出與您共勉。. 敝人尊重您關於公共議題的建議及論證,. 這是所有公民天賦的權利及義務。. 但是當您在使用法律相關知識時,. 是不是能請您更為謹慎呢?. 從您以上的推文出發,. 很遺憾的我必須指出,本案涉及衛星廣播電視法,
(還有58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eddler (娛樂達人)時間19年前 (2005/11/05 19:5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網友回應:. 任何一個國家的媒體,都會有外資持有股份的限制;我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規定,外國人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第十一條規定,違反第十條者主管機關應具理由駁回其申請。再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第十一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還有74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