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創作] 文字的溫度
嗯,我收回先前的意見。我並未把疑問表述詳盡,而率意冒犯了作者,應該
道歉。請君寬恕。
至於tooodark板友所提「你的論調,使我發笑」,也真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
題。為什麼我看這句不會感覺不對,看「文字的溫度 燙傷了指腹」就會覺得不
對勁?
先談論調。
「你的論調,使我發笑」是一個合理的句子。論調一般應有兩種用法,一種
是像「語調」「音調」,指「論」的調性、態度;另一種是並舉「論」與「調」
。論的內容使人發笑,論的調性使人發笑,都是有的。
溫度與燙傷就不一樣。
先前已說,「溫」燙傷人合理,溫的「度」燙傷人不合理,蓋我們被燙時,
第一時間感到的是「溫」,至於有幾度C,那是接下來才會想到的。
我也有考慮到一種情況:你看到一句「100度C」,就覺得很燙。這也未
嘗不可。但以之為詞,我會認為這種句子有欠直觀。
但這並不是值得爭論的重點。重點應在:作者原來的意思為何,其用詞是否
能精確傳達其意,且合乎語文、詩歌的法度。
所以我會懷疑「溫度」對原作來說不是最恰當的句子。但我的意見,並不是
要原作修改命意,而是在「用詞精確」的層次上商榷。這是我要澄清與補充的。
先前發言的態度不好,是我輕率地認為這裡不精準、未能細加講究。
但至少,我想有一點還是值得原作思考的:為什麼這樣的構句,會有人不認
可呢?而且,這人也是一個創作者,更下過很多工夫在中文、詩歌上。如果是我
碰到這種反應,我會再確認一次自己的意思,然後檢討我的修辭,謹慎地考較,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歧異,問題是在作者身上比較多,還是讀者那邊比較多;其在
我的部份,我能怎麼處理。
我上篇發言是輕率了;這一篇,每一個字詞都經過斟酌,希望各位能認可這
樣的補償。
--
時候到了。看著,
當我推開這大門,
重新震醒你們的時候,那光芒--
這光芒,便是一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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