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財產權與人格權
以實務上來說
台灣的IFPI跟神經病沒兩樣
台灣的政府、教育機構又都很軟弱怕事
我們在這裡討論的都不算數
只要你把東西放網路上
IFPI就會發函給學校給公司
也許不一定會叫警察來查你、向法院告你
但軟弱的政府或學校單位
會直接請你拿下
把你的站關掉之類
什麼是合理使用?
他們認定的才算數
有關散佈,其實就算你沒從中拿到半毛錢
只要你放上去分享就算是侵犯到他們財產權
至於教育性質的非營利公開播放
以電影來說,除非是老師在教室播放給修該門課的人欣賞
也就是要1.教育目的2.特定群眾
才可以
像校園社團放電影、放音樂
都是需要獲得授權才可以播放的
然後電台節目
如果你家開餐廳
然後你播某家電台節目給客人聽
這樣也是侵權的
一是你侵犯了這家電台的節目的財產權
二是你侵犯了他們節目中播放的音樂的版權
同理播電視也是
TheWall走道上的電視機
還有Live House裡面的大螢幕
播放的第四台電視節目
都是我們有跟代理商簽約,付了一筆不便宜的權利金
雖然很荒謬
但我們目前也只能跟著世界的規則走
說實在話就是我們也很期待大家能多思考版權的問題
音樂跟文化應當是要讓人們分享
而不是營利
每次看著那些藝人在晚會在電視節目喊什麼反盜版反下載
我就很反胃
主流唱片產業不是被下載搞垮的
是被音樂消費文化和唱片公司本身的墮落搞垮的
如果這世界沒有mp3音樂下載
也許張懸可以賣更多?
也許張懸不會有那麼多歌迷?
我只知道有很多人
早就在網路上聽過整張專輯
進而看她的現場
發片之後也馬上買了唱片
我知道有很多人
聽了mp3之後就到處問哪裡可以買到她的專輯
根本不知道她的專輯都沒正式發行過
當然這些人一到發片後就馬上買了CD
當然我也知道一定有很多人
是在網路上抓了她的mp3
燒了幾片光碟在車上聽在家裡聽
雖然可能他們沒買CD
但也許有天他們會買張懸演唱會的門票
他們到KTV會唱張懸的歌
他們可能也很喜歡張懸
會買張懸的紀念T恤之類
總之無論如何
我都是用正面的角度看待網路分享音樂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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