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財產權與人格權
※ 引述《kjy0927 (打鼓不是打虎)》之銘言:
: ※ 引述《thurston (村上總店)》之銘言:
: : 這有兩件事
: : 個人以為在網路上貼版,還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裏面,因為沒有「營利」
: : 假設貼版的人,並沒有因此獲利,在實務上是沒有侵權的。
: 我認為是有侵權
: 就如樓上所列的著作權法第65條裡所指的[非營利]
: 是指學校教育機關....等等
PTT是教育機構啊哈哈
: 例如.歌詞如同是文學著作
: 你將一本小說的內容po在板上.同樣也沒有營利行為
: 但這是侵權行為
: 另外,著作權是告訴乃論
對沒錯
但是ifpi要把他改成非告訴乃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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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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