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財產權與人格權

看板TheWall作者 (村上總店)時間19年前 (2006/06/24 19:5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4 (看更多)
※ 引述《kjy0927 (打鼓不是打虎)》之銘言: : ※ 引述《thurston (村上總店)》之銘言: : : 這有兩件事 : : 個人以為在網路上貼版,還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裏面,因為沒有「營利」 : : 假設貼版的人,並沒有因此獲利,在實務上是沒有侵權的。 : 我認為是有侵權 : 就如樓上所列的著作權法第65條裡所指的[非營利] : 是指學校教育機關....等等 PTT是教育機構啊哈哈 : 例如.歌詞如同是文學著作 : 你將一本小說的內容po在板上.同樣也沒有營利行為 : 但這是侵權行為 : 另外,著作權是告訴乃論 對沒錯 但是ifpi要把他改成非告訴乃論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8.237
文章代碼(AID): #14dISh4e (TheWal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dISh4e (TheW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