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財產權與人格權

看板TheWall作者 (批貝兒)時間19年前 (2006/06/24 22: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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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urston (村上總店)》之銘言: : ※ 引述《kjy0927 (打鼓不是打虎)》之銘言: : : 我認為是有侵權 : : 就如樓上所列的著作權法第65條裡所指的[非營利] : : 是指學校教育機關....等等 : PTT是教育機構啊哈哈 : : 例如.歌詞如同是文學著作 : : 你將一本小說的內容po在板上.同樣也沒有營利行為 : : 但這是侵權行為 : : 另外,著作權是告訴乃論 : 對沒錯 : 但是ifpi要把他改成非告訴乃論呢 ^^^^^^^^^^ 應該不太可能和刑法強度一樣 效力太嚴也太over了 不過前陣子香港的電影公司有要求ip公司提供違法p2p傳輸的位址 然後去抓人 香港政府也支持 最多就是這樣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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