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戰國廁
※ 引述《daveslg (誠實可靠小郎君)》之銘言:
: ※ 引述《FANTERRY (黃小豪)》之銘言:
: : 我也沒看過雲門的演出
: : 但如果有一天他們消失了
: : 我仍會覺得可惜
: 問題在於 同樣是納稅人 一部分的人會覺得可惜 一部分的人並不這樣認為
: 滿足這樣的遺憾 是屬於公益 還是私益?
: : 當然前提是他們不是因為爛而消失的
: : 這個世界有太多我們沒有擁有過的東西
: : 你沒有失去他們的痛苦 你不覺得失去他們可惜
: : 但是別人會
: : 我覺得不該如此雲淡風輕的帶過
: : 而只是以投資報酬的角度來看這些
: : 這些不過只是漂亮話
: : 真正的情況是我們永遠無法從歷史中得到有的教訓
: : 再者說有多少人因為你說的理由而投入史學工作
: : 政治家(或政客)真的懂歷史嗎?
: : 財經專家做分析的時候會去統計明清以來到民國時期的經濟狀況嗎?
: 會 再推演邏輯的時候 過去的事物 會做為參考依據 例如元朝因為沒有金本位的
: 概念 任意發行交易通貨 通貨膨漲 因為發生過 所有有人做研究
: : 科學家需要知道牛頓運動定律 但是他被蘋果砸到這件事對他們的研究有何意義嗎?
: : 再說回來
: : 歷史只能是這些東西的附庸參考嗎?
: : (這不是歷史版,後面的問題是多的)
: : 我說的文化扶植是指這些課程的保護
: : 而不是政府透過歷史對人民的洗腦行為
: : 所以重點該是這些東西就該依照市場機制去淘汰呢?
: : 你看到年輕人不知道三國、水滸 每天注音、火星文 總統亂用成語的時候
: : 是否也只是頂多覺得大家專業不同沒必要加以要求
: : 社會大眾也都是這麼認為嗎?
: : 照顧老人、照顧殘疾是減少社會成本嗎?這種說法對嗎?
: : 我當然不能容忍稅金落入私人口袋
: : 但是政府對於文化、表演的補助對你而言只是落入私人口袋嗎?
: : 這兩件事情是這樣拿來相比的嗎?
: : 補助款到了劇團裡面 只是演員、行政人員分贓?
: : 他們是拿了錢不做事?還是做不到符合這些金額的事?
: 拿了錢做事 作的事如果符合當初的目的 當然沒問題
: 但是 如果當時的目的就不合理 那 即便目的獲得滿足 一樣是不合理的結果
: : 簡單的說
: : 不過就只是在說錢花在表演團體上不會回本
: : 覺得投資這些東西是在浪費錢
: : 不會賺錢的表演就掰掰吧
: : 是嗎?
: : 多少畫家要到死後才出名
: : 張雨生的「台北卡拉ok我」我到現在才開始知道這是多麼優質的創作
: : 很多好東西 現在沒人看 但我認為仍值得去保留
: 國家的資源運用 有一定的限制 要動用到國家資源 去救濟一個團體
: 都要考量當時人民納稅義務的回饋 動用國家資金修建高速公路 目的是增加經濟效益
: 但是使用高速公路的人才繳過路費 因為使用者付費 使用的人會因此節省時間成本
: 投入更多經濟活動 因此活絡經濟 使納稅人得到如此回饋
: 有各種社會福利制度 照顧老人 孩童 使其家人能有機會外出工作 獲取收入
: 減少因為經濟產生的犯罪 等等問題 或是因為增加經濟力 政府能藉由稅收回收支出
: 人民有納稅義務 政府收稅 運用在補助表演團體 相當於 人民付出的義務 使該團體得利
: 該團體得利後 再用賣票的方式 讓使用者付費 (看起來跟高速公路的例子有點像吧)
: 但是 最後的回饋是什麼呢? 對表演團體的幫助 有公共性? 公益性? 這才是問題的癥結
: 藝術的東西很主觀 主觀性強的東西 如何論述其公益性 公共性?????
討論串看下來,心中有些感觸。
我覺得大家所討論的,根本是兩個問題。基本上,我是支持黃小豪的意見的,認為政府應
該扶植部份文化產業。而其他人所質疑的,是政府扶植所帶來的問題,而為什麼我說是兩
個問題呢?政府扶植可能帶來問題,政府就不扶植嗎?
以daveslg文中提到的高速公路為例,建造工程中必有弊病,但這跟高速公路
的必要性無關,你能說國家不需要一條高速公路嗎?我們該批判的是官商勾結而不是建高
速公路這個計畫。
而我在daveslg文中看到幾個很有趣的點,因此做個回應,
首先,單從納稅人意願與否來評斷一個政策,我覺得過於簡單。並不是說納稅人意願不重
要,不然也不用大家一天到晚吵公投...,而是如果有部份人不認同某個政策,此政策的
實行就是在滿足私益,那恐怕沒有事是公共性的。所以就這點來論扶植表演藝術團體沒有
經過大眾同意,那麼你要求的政測準確性也太高了吧,世界上沒有這種策。基本上,意願
有一定重要性,但只從「意願」這樣的角度來討論太單薄了。
再來,是討論公共性。我們先來看藝術、或是文化產業,是不是公共性的。一個國家是不
可能沒有文化產業的,文化型塑了一個國家的社會精神,或說是一種認同與自我認知,更
功能性的講-用資本主義的邏輯來說-讓人可以放鬆以便再投入工作,以維持經濟成長與
社會安定。所以文化產業是否具有概括性的公共性?當然有。而後面出現一個很有趣的問
題,藝術的主觀本質是否影響其公共性?答案是沒有!因為這個問題混淆了藝術本質上的
功能(型塑)與藝術的內容(好壞)。
理論上,一個政策適當與否討論其「公共性」的方向是對的。但公共性程度與國家的介入
程度不見得該是相等的。因為我們要的與國家要的不見得相同。所以即使證明了文化產業
的公共性,政府的介入程度仍需另外討論。
而在daveslg最後一段中,提到國家政策是為了保持稅收的來源,是,但不是總是那麼直
接,沒有錢萬萬不能,但錢不是萬能。國家還有一件重要的事叫收編阿!回饋是什麼?如
果真要這麼資本主義地問,那還得分兩個回答:對國家而言,是要收編危險的藝術家們,
讀了點書就心高氣傲,而且還太閒!讓你嚐點甜頭還不乖嗎?對人民而言,我們可以保留
也許不最好,但較為多元的文化環境。市場機制如何容易使商品標準化就不再在這邊論述
了。
最後回到事情本身上討論,文化產業究竟需不需要政府的介入?首先,就政府方面是不可
能完全撤出的,除了收編藝術家,文化產業也得用來作為與人民之間的潤滑和推銷國家,
政府不可能放棄這種事。再來,交給市場經濟的危險-標準化(也可轉為商業化)-以保
留較多元文化環境的理由,一個國家也應該扶植部份文化產業,只有少數主流絕對是危險
而不健康的。
而老實說,說要交由市場經濟,那市場呢?台灣已經夠小了,對文化的需求量又不能說是
高,沒有市場怎麼辦?靠政府。所以在台灣,政府扶植什麼樣的文化,就會型塑出什麼樣
的社會價值,我想很多人是失望,認為這些團體拿政府錢,就心懶,懶於做好作品,懶於
批判。一個做藝術的朋友曾經很感慨地跟我說:「國外的藝術是靠民間撐起來批判國家的
,台灣最主要的藝術卻是靠文建會。」是阿,但是恐怖的是,有文建會是沒好藝術,沒文
建會是沒有藝術。政府當然要做,他得先讓藝術家不至於餓死。而且老實說,國家的補助
(以電影而言,表演藝術的補助我不清楚,請大家補完)是蠻大小眼的,你越紅得獎越多
錢也就越多,所以有拿政府錢卻越來越不知所云這種事嗎?那也簡單,以台灣政府那麼短
視的作風,它會代替人民來懲罰他的。再說,表演團體有很好過嗎?有幾隻比較肥的,也
真的就那幾隻而已,在他變好之前,我們得先讓他存在。
所以若要鞭政府,不如鞭補助完全大小眼這種事,你要讓不缺資源的李安更有錢,還是要
丟資源給下一個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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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對電影比較熟,所以只好舉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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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166.10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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