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戰國廁

看板XiangSheng作者 (誠實可靠小郎君)時間17年前 (2008/03/07 02: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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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討論的很熱烈 不過大家爭執的好像都不太一樣 這裡是相聲版 老是這樣討論 好像有一點怪怪的 不過沒人討論 又有一點冷冷清清的 這幾天 花了不少時間在討論這事情 我也差不多要繼續閉關了 想要跟我繼續討論的 可以寫MAIL給我 我就願意繼續討論 有我MSN的 我是有辦法找到我MSN的 也可以 ------------- 說到訂標準 我大概介紹一下 標準或定義 法律上的立法方法 例子我是亂舉的 內容不要認真討論 例子一 對胖子的醫療補助 因為是對人民有利 通常可以放寬檢驗標準 畢竟只要對人民沒有損害的 放寬一點 受惠的人多一點 只要符合[醫療胖子的目的] 所以大概會看到以下的文字 稱胖子者 為下列情形之人 得以向XX機關申請醫療補助 1.BMI>24者 2.體重比daveslg重且身高比daveslg矮者 3.穿不下佐丹奴L號上衣者 4.體重大於衛生署公佈該年度全國人民平均體重20%者 只要符合上述任一條件 就可以補助.....(標準不用統一 則一即可) 如果是對人民肥胖科徵肥胖稅 就不同了 範圍就要嚴一點 可能要所有的條件都符合 (畢竟對人民不利 不應該太寬鬆) 不過這樣就很有可能會出現 一邊得到補助 一邊被科稅的現象 如果出現 在具體真實案例上 可能又要討論是否要維持現狀 或修正 使適用的範圍一致的問題 (例子我亂舉的 別當真 只順便介紹一下 別問我為什麼要這樣定範圍 因為那四個條件是我亂講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142
文章代碼(AID): #17q3hJ3l (Xiang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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