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還是一頭霧水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awful)時間19年前 (2005/11/30 00: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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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sha (今年結束了....)》之銘言: : 前面文章我看不太懂 : 我就老師上課講的簡單回應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看到板上這麼熱烈的討論 : : 可是我還是一頭霧水 : : 有沒有板友可以幫我釐清一些基本的觀念? : : 1. 到底什麼是衛星廣播? 是不是在某地設一家電(視)台然後把節目傳給衛星 : : 只要有裝小耳朵都可以收的到這樣? 像日本的BS廣播那樣? : 衛星廣播就是簡單的衛星打到地面,然後家中加裝小耳朵接收 : 如果這樣一來,基本上台灣人裝一下小耳朵就可以收看全球頻道 : 除了日本NHK,還有Stare Worl、法國CH5 : 甚至HBO1~4&Family、Classic都可收到 : 但收不到的原因在於需要解碼,妳付費、就看到 : 就這樣 這個我已經懂啦 謝啦 : : 2. 衛星廣播有什麼特別的, 值得特別為它立個法, 而不用本來的廣電法? : 原本廣電法是規範載波廣播的 : 如:台中華民公五台,以及其他廣播電台 : 衛廣法因其性質不同,所以另設規範 : 其不同包括組織規範不同、內容規範不同、廣告秒數規範也不同 既然衛星廣播也是有地域性的 而且也要付費收看 那到底有什麼特別不一樣的地方導致一定要另外規範的? : : 3. 引自s版主的一部份文章:     : : "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大家都認為全面開放外資,就算媒體被壟斷也沒關係, : :  新聞局的解釋方法就可能會被批評為不合理;相反的,如果大家認為保護本國的 : :  新聞自由很重要,必須限制外資,以免外資的過度介入會妨礙到我國的公共利益 : :  、甚至是國家安全的話,我們就會支持新聞局的解釋是一種合理的解釋。因此, : :  我們不能曲解法律,說新聞局違法濫權,在尚未經過司法機關的審查前,先誤導 : :  大家的判斷。" : : 為什麼限制外資就可以保護本國新聞自由? : : 外資的過度介入, 甚至根本就是在本國的外國電視台, : : 會妨礙我國公共利益跟國家安全嗎? : : 如果會有可能是什麼狀況? : : 如果裝小耳朵的話, 本來就可以收到外國電視台的節目吧? : 我也不認為限制外資就可以保護新聞自由 : 但我記得限制外資是希望保護國內產業 : (但外資要落地也不難,如HBO) : (所以我覺得如真要攻擊台灣,大可申請為境外衛星落地) : 就如同購買外片的量也是要規範一樣的道理 : 裝小耳朵,如果他沒鎖碼就收得到 那所以限制外資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 : 4. 壟斷市場vs壟斷單一公司 : : 壟斷市場我懂, 可是壟斷單一公司是很嚴重的事情嗎? : : 我不懂如果一家公司只有一個老闆會有什麼嚴重的影響? 會造成報導上的偏差嗎? : : 這種事情就算股東分成一百個人 一百個國家 還是會偏差的吧.... : 執照方式也是會形成壟斷市場 : 就如同現在的三大電信業者也是拿執照的 : 剛開放申請時也有六家(五家GSM,一家QMA,應該是吧!忘了) : 但現在也購併成為三大家 : 如果中華電信繼續壯大的話,他也許有能力併購下另兩家 : 這樣就形成自然壟斷市場 : 電視同理,一家廣告量大,自然錢多,併購其他電視台壯大自己 : 久了就壟斷啦! : 如果壟斷單一公司,老闆干涉自然無人能阻止 : 這樣新聞室文化會嚴重影響報導公正(但不會影響新聞自由) 就算公司的股東分散 可是實際上的經營者(總經理)通常都只有一個 大老闆說話下面的人敢不聽嗎? 不聽就回家吃自己啦 目前所有的電視台都是這樣不是嗎? 所以這根本不構成理由吧..... 而且併購其他電視台的行為 跟資本結構一點關係都沒有 一家公司賺不賺錢 能不能併購壟斷市場 並不是由股東的數量或是國籍來決定 併購可以一樣用申請制 或是用反扥辣斯法之類的法律限制 但是這也不構成限制外國資本所佔比例的原因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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