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2006年2月24日的中時、聯合兩報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還沒想到)時間20年前 (2006/03/07 23:02), 編輯推噓11(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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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nidor:因為我認為這篇是評論 不是報導 評論是可以有明顯立場的 03/07 17:13 : 推 YOPOYOPO:懷疑記者的匿名來源是一回事,匿名來源可不可以存在於報 03/07 22:53 : → YOPOYOPO:導中是另一回事,原po似乎把這兩者硬湊在一起討論 03/07 22:53 : → YOPOYOPO:一樓講得沒錯,除報導外的評論與特稿,是可以理直氣壯的 03/07 22:54 : → YOPOYOPO:擁有個人(政治、經濟、文化、性別)立場的 03/07 22:55 : → YOPOYOPO:在抒發我們對媒體的批判前,應先瞭解新聞學中對報導和評 03/07 22:57 : → YOPOYOPO:論特稿間的定義判別 03/07 22:58 : → YOPOYOPO:不過,劉屏一連這種特稿也要引用平常不應輕易引用的匿名 03/07 22:59 : → YOPOYOPO:來源,的確有值得非議之處,但應分而視之 03/07 22:59 我們先看看中國時報自己對這篇文字的分類, 以下是在中時新聞搜尋網頁的查詢結果: -------------------------------------------------------------------------- 中國時報 A4/焦點新聞 2006/03/05 廢統風波 美措辭強烈 連僑界女孩都有感覺 【劉屏/華盛頓四日電】 (內文略) -------------------------------------------------------------------------- 我並不認為這篇可以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是評論特稿, 退萬步言,就算是好了,至少,它也很明顯的擺錯地方。 要不就是中時錯置,要不就是劉先生寫錯稿子,二者擇一。 其次,就算是評論特稿好了, 我也不認為評論特稿就可以這樣子寫, 事實上,這篇文字所犯的錯誤是超越立場的, 無論記者是那個立場,記者跟讀者間的(權力)關係是不變的, 一個記者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傳達訊息給讀者, 不會因為它的立場而有任何改變,也不因為是報導或評論有什麼不同。 Max Weber在學術作為一種志業的那篇演講裡曾經強調, 在學校裡作教師的人不應該談論政治,甚至不應該談論價值選擇, 因為教師與學生在課堂上的權力關係並非對等, 而在那種場合、那種身份的談論並不構成討論,而只可能是單方面的強加, 而課堂不應該是這樣的場所。 再回頭來看劉先生做了什麼, 如前文所分析的,劉先生是耍了點計倆試圖將其個人見解加到讀者身上, 即令我們退守到劉先生真的聽到了某個小女孩的相關話語, 也不去計較匿名卻欠缺合理理由這回事, 劉先生的行為仍然是一無可取, 因為他試圖在媒體公器中偷渡一己的觀念, 要強調的是,在這篇文章放在社論、明揭為評論之特稿或民意論壇的前提下, 它當然可以公開鼓吹其見解, 但在焦點新聞裡,逃避正面與讀者的判斷對決, 運用這種小手段,不能不說是濫用掌握媒體公器之權力/機會, 企圖對相對弱勢而無正面對抗能力的讀者強加其個人之判斷, 與前述教師與學生間之結構相仿。 若我們更進一步探求此種行為之主觀心態, 則包括劉先生在內的眾家記者們, 其撰稿時是否曾經思考過自己的工作應負何種社會責任? 對讀者是否有將其看作獨立思考之個體之尊重? 尤有甚者,閱聽人竟然也默許甚至支援這樣的行為, 這實在是頗費思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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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覺得我跟N的回應都算默許,那我只能說你看不懂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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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討論的,個人觀感跟新聞學要求不一定能契合,這是媒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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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所以我只從新聞撰寫的角度看待他。至於中時將之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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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新聞是錯置還是故意,不在我的關心範圍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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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本身的意義 就在於將立場加諸在讀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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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媒體的立場 也的確就是在公器中偷渡一己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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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字的效用 並不會因為抬頭是報導或是評論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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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必須自己從各式媒體的訊息中 建立自己的觀點 這才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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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獨立思考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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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個成年人無法從中分辨其觀念 那就是如同你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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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並非獨立思考之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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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強將思想與立場與己不同之評論加以剔除 豈非陷入思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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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與重開報禁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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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你在說啥?所以媒體是洗腦的工具、不是傳遞資訊的媒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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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 新聞報導與社論是不一樣的啊 這才是本文的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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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樓的很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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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所以報導可以寫成報導文學囉?發篇文從「新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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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一下吧?讓大家見識一下支持這種寫法的新聞學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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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二樓的,看有沒有人要從頭教起的領回一下。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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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和評論要分開看,不是基本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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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屏最OX的地方就是他的新聞都弄得像鄉民嘴砲評論文,才會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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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0:11, , 22F
被拿出來講,如果他是弄個"劉屏專欄"寫些個人心得那誰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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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0:53, , 23F
推樓上的,劉屏不是初犯了,基本上它的文章只能當嘴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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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8824篇 某P大有篇轉錄的文章好像就是修理劉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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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E:報導不等於報導文學,如果你能從我的發文看出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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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能真代表你沒看懂。劉屏一寫的是評論,請用新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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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的角度批判他,而不是完全移植新聞報導的寫作判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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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對於讀者,是沒有必要公布匿名來源的,這是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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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懷疑他的報導不實,那應該是懷疑他的職業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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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撻伐報導中客觀存在的匿名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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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必須公布其匿名來源時,通常已是遭受外力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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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除對報社內部外,匿名來源絕對不可洩漏,當然,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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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他的消息來源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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